招标: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重发)宁波(龙观)生物多样性友好体验馆展览展陈项目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2-21

  项目概况:(重发)宁波(龙观)生物多样性友好体验馆展览展陈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NBHSWT006a

  项目名称:(重发)宁波(龙观)生物多样性友好体验馆展览展陈项目

  预算金额(元):600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波(龙观)生物多样性友好体验馆展览展陈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波(龙观)生物多样性友好体验馆展览展陈,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天内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8日至2022年02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投诉,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3特别政策扶持: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haishu.nbggzy.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2.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①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②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③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④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5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6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7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2.9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2.9.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2年03月09日16: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拟在2022年03月09日16:00之后,2022年03月10日09: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08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收件人:陈傲坤 联系方式:15728043013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9.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10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627269736@qq.com

  2.11供应商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2.12供应商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13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2.8-2.11条内容废止。

  2.14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2.15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龙兴路5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049346

  质疑联系人:张哲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4366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传    真:0574-87355652-818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傲坤、刘霞、冯钧翔、王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977488

  质疑联系人:唐虹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9774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想要了解更多招标信息,请持续关注中国展览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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